解读《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09|作者: 信用防城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数字贸易的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的全面繁荣,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首先明确了发展数字贸易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相关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贸易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提出了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基本建立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35年,这一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提高。这些目标体现了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雄心壮志,也预示着未来数字贸易将在我国经济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这些目标,《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重点任务。在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推进数据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以及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这些措施旨在提升我国数字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
在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方面,《意见》强调要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这些举措将推动我国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的大幅提高,促进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全面对接。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包括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以及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等。这些措施将为我国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国际支持。
为保障数字贸易的顺利发展,《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这些措施将为数字贸易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未来,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我国数字贸易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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