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1|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2023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公开)
2023年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
项目分工方案
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票决通过,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统筹推进2023年防城港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教育暖心工程、教育资源优化提质工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城市交通畅通工程、乡村振兴利民工程、安居保障惠民工程、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城乡文体休闲惠民工程、群众滨海公共休闲空间服务提升工程、社会保障惠民工程等10大类25个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82189万元。为扎实推进2023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教育暖心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为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实验小学、市第一中学等10所学校更新一批教室防近视灯管和多媒体设备,更新宿舍老旧的热水设备,维护修缮运动场,解决学生用水、用电问题,为师生提供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2023年工作任务: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许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教育资源优化提质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3245万元。建设市金湾实验幼儿园、市少先队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市金湾实验幼儿园总投资3185万元,按12个班360人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4748.94平方米;市少先队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基地,总投资6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主体装修改造、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及周边32亩土地修整。
2023年工作任务: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王列军、许伟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投资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43657.17万元。包括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市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总投资22523.8万元,总建筑面积36685平方米,共建设254张床位;市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期),总投资12133.37万元,总建筑面积24723.3平方米,共建设500张床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9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为民众免费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3年工作任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完成主体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年度目标任务,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力争达到全区前列。
责任领导:许伟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妇幼保健院、市投资集团、市文旅集团
(四)城市交通畅通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21521.49万元。主要打通中心区、经开区、城南新区等城区8条“断头路”。
2023年工作任务:完工
责任领导:罗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市产投集团
(五)乡村振兴利民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9990.75万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三大事项。耕地地力保护项目,投入456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承包耕地农户和国有农场职工给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投入2000万元,拉动更多社会投入购买农机具;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项目,投入3424.75万元,推动水稻、糖料蔗、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创新推出政策性生猪养殖利润“保险+期货”、金鲳鱼气象指数保险,助力农户稳产增收。
2023年工作任务:耕地地力保护项目,完成规定范围内的补贴任务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完成2023年农机具补贴资金500万元,并于年内全部结算兑付;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项目,按计划投保。
责任领导:陆辉、廖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居保障惠民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9969.11万元。包括市本级老旧小区主体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市本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及管道改造项目。市本级老旧小区主体和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总投资5720.86万元,计划改造71个老旧小区,涉及152栋楼、3749户,总改造面积350046.84平方米,主要进行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改造;市本级老旧小区燃气设施及管道改造项目,总投资4248.25万元,计划改造71个老旧小区,涉及152栋楼、3749户,改造面积350046.84平方米,主要进行燃气设施、供排水管网改造以及其他老旧设施改造。
2023年工作任务: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罗真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兴港集团
(七)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7452万元。包括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维修、绿化养护、路灯维修工程及防城港金海市场重建项目。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维修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对市政道路、桥梁、排水、人行道、标识标牌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市政绿化养护工程,总投资809万元,对市政道路、伏波文化园、白鹭公园、仙人山公园、桃花湾广场、桃花湖公园(一期)、城市沙滩(一、二期)、龙马明珠景区、西岸公园的绿化进行养护;市政路灯维修工程,总投资143万元,对路灯杆、灯罩、箱变、架变、控制箱、节能箱等照明设施进行维修养护;防城港金海市场重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796.97平方米,新建农贸商贸市场1座、海产品综合市场1座,两座市场通过连廊连接形成整体。
2023年工作任务: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维修、绿化养护、路灯维修工程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养护维修任务;防城港金海市场重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罗真、毛勤晶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北港金海市场有限公司
(八)城乡文体休闲惠民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170万元。实施防城港市公园广场等体育健身设施项目、边境地区村级文旅融合试点项目。防城港市公园广场等体育健身设施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在港口、防城两城区公园、广场、桥底、海边、村屯等可利用区域,建造6个标准或非标准篮球场,1个五人制足球场,3条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边境地区村级文旅融合试点项目,总投资50万元,选取东兴市2个村、防城区3个村共5个村,完善其公共文化和公共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效能。
2023年工作任务:建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毛勤晶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监督管理局,港口区人民政府、防城区人民政府
(九)群众滨海公共休闲空间服务提升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45088万元。建设市西湾景区阳光海岸段沙滩浴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栈桥、旅游汀步等设施;新建健身运动设施,包括足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等;新建沙滩主题乐园,包括止水帷幕、沙滩修复等;进行沙滩浴场修复;新建陆域配套设施,包括观光塔、篝火广场、露营基地、服务用房、管理用房等。
2023年工作任务:完工
责任领导:毛勤晶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集团
(十)社会保障惠民工程
项目概况:总投资140095.87万元。包括困难群众救助项目、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城镇职工大额医疗统筹再次报销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巨灾保险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投入2009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边民生活补助项目,投入4372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行政村(社区)居民发放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投入54501.12万元,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距陆地边境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统筹再次报销项目,投入1977.75万元,对全市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给予享受大额医疗统筹再次报销,提高全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投入19306万元,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用;巨灾保险项目,投入492万元,提升我市抵御台风、强降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的抗灾能力。
2023年工作任务:按实际情况发放(投保)
责任领导:陆辉、王列军、许伟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部门职责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统筹协调,指导业主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等。
(三)市绩效办负责将为民办实事工作列入2023年度市本级综合绩效考评体系框架。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指标、项目规划选址,并指导和配合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用地手续等。
(五)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和配合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环评等审批手续。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和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项目报建手续。
(七)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征拆任务下达,监督做好项目征拆工作,确保项目净地施工等。
(八)市林业局负责落实项目林地指标,并指导和配合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用林手续等。
(九)市应急局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施工安全防范工作。
(十)市外事办指导项目业主完成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及人防竣工备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行动,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好、抓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研究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密切沟通,合理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推进措施,严把质量关,从严从快从实推进项目建设;各部门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共同落实要素保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畏难退缩、前松后紧、敷衍扯皮、不重实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注重实效。项目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于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对所有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大专项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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