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7-11|作者:

全市广大企业: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意识,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3〕4号),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

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享受更多政策优惠,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9号),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安排国家服务业引导、环保、文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机构贷款担保,申报国家“鲁班奖”、国家优秀工程奖等涉及资质或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或优先推荐。“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参与政府项目招投标时,比照获得省(部)级、市(厅)级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信)誉奖项,增加相应的信誉业绩分值。

二、体现企业诚信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23〕4号),企业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期内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字样或标识,应注明公示机关、公示时间及公示期限。

三、鼓励全市广大企业积极参加公示活动。特别是鼓励广西五百强企业、主席质量奖企业等优秀企业;属地央企、国企(包括各类分支机构);属地民品企业、民贸企业、属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积极参加公示活动。

四、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经营效益良好;

6.社会信誉度高;

7.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存在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在申报年度内有企业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它证明材料。

(四)材料要求

1.提交的纸质材料一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scjdglj.gxzf.gov.cn)上发布了《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告》,企业可以在网站上查询有关申报事宜。

(二)各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初审。企业完成系统申报后报送纸质材料至属地市场监管局,如有疑问可咨询以下联系方式。港口区:0770-2824012;防城区:0770-3292393;上思县:0770-8520378;东兴市:0770-7682011。

(三)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系统服务咨询电话。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70-2880837;网上填报系统服务(梁工):0771-5533601-605。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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