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关于印发防城港市 防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作者: 信用防城港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22年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防城港市防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防城港市第七次党代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实现城市“整洁、有序、便民、智慧、生态”的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忧所盼,通过高水准开展规划编制、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创城”等工作。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山、海、江、河等自然资源,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城市品位,着力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美丽防城区。
二、工作步骤
从2021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逐步打赢城市乱象“歼灭战”、城市品质“攻坚战”和城市管理“持久战”,实现城市从乱象整治、品质提升、到常态化保持的新跨越。
(一)城市乱象“歼灭战”。2021年以创建“示范街区、示范街道、示范小区、示范工地、示范市场、示范安置区(城中村)”为抓手,集中抓好重点区域的“十乱”、盲区盲点、道路扬尘等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城区市容市貌。
(二)城市品质“攻坚战”。抓好“断头路”、便民设施、污水垃圾设施、新能源充电桩、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对城市门户、路口节点、空白区域、城市主要道路进行改造提升,树立特色鲜明的城市门户形象。抓好江滨公园、蜈蚣岭公园的建设、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的绿化彩化、局部亮化,提升城区美景和城市品位。
(三)城市管理“持久战”。在巩固前两阶段工作基础上,全面查漏补缺,理顺城市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城市智慧化管理、城市管理区域调整、城市道路移交和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规划编制
1.编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防城江沿江的特点高标准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完善城区周边发展空间体系。高标准编制城区风貌研究。启动城区风貌研究及城市双修工作,重点对衔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风貌管控、保留山体、城市色彩、城市天际线、建筑形态、第五立面、城市家具、城市阳台、开敞空间、夜景亮化(夜间经济打造)、城市功能修补及城市生态功能修复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沿江、交通干线沿线、重要节点等地方进行详细设计,直接指导城市建设实施和城市品质提升。持续开展详细规划全覆盖和城市设计动态修编。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加快完善江山半岛、高新区等重点片区详细规划。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同步开展对应区域城市设计研究工作,尤其沿海沿江、交通干道沿线、重要节点区域的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并将城市设计成果有效传导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以保障规划的落地实施。〔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局、区文旅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区农旅公司〕
2.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市政设施十四五规划、污水专项规划和园林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22年完成道路照明、环卫、供水、燃气等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
(二)提升城市形象
3.提升城市门户形象。启动城市门户、路口节点、空白区域、城市主要道路改造提升。对防城、防城北高速出口等进城主要道路及路口节点进行改造提升,树立特色鲜明的城市门户形象。〔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新城投资集团、 区农旅公司〕
4.打造历史文化街区。配合市住建局启动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和开发,如实施防城中山路等一批历史风貌街区改造提升,对位于城区的肇英堂、维伯堂、中山图书馆、陈济湘旧居、工商联合会旧址等文物修缮和开发。凸显防城区文化特色,让城市留住记忆。〔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局、区农旅公司、水营街道办、珠河街道办、文昌街道办〕
5.发展特色文旅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独具特色的“海边山”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生态滨海游、跨境游、免税购物游、森林温泉康养游、美食体验游、红树林研学游、红色文化游,丰富精品旅游线路,策划建设市内“一日游”、“两日游”等精品线路。〔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区农旅公司〕
6.树立城市形象品牌。深入挖掘我区历史文化和品质特征,确定城市品牌、城市定位,提炼凝聚防城区亮点特色、朗朗上口的宣传口号。举办好各类文化体育旅游赛事,常态化举办“开海节”、“金花茶节”“龙舟赛”等本地特色节庆和赛事影响力。在高速公路、高铁站,加大我区特色宣传,提升知名度。加强外宣阵地建设力度,利用本地、海外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对外形象宣传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三)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7.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市的《市容市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利用3年时间分区域分步骤抓好城区的市容市貌、城市综合管理、环境整治等工作,以高品质城市环境迎接建区30周年。〔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8.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环卫等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配合市整合公安、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等信息资源,谋划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2022年1月前建立“一网统管”联动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非接触执法”。〔牵头单位:区建管局、区政管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防城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防城生态环境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
9.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学校、医院、重点片区、重要路段等交通综合整治。加强出租车管理和三轮车整治。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开展城市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防城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区应急管理局〕
10.开展城中村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围绕排污治理、垃圾清理、道路硬化、亮化等工作,开展城中村、安置区、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城乡结合部整治。〔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水营街道办、珠河街道办、文昌街道办〕
11.规范道路挖掘。规范城市道路开挖、修后、验收施工流程,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巡查检查、执法力度,按标准加强挖掘恢复管理,减少城市道路施工对道路交通的负面影响。〔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防城交警大队〕
12.整治城市扬尘。严格落实《防城港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全天候城市道路扬尘执法联动机制,加强道路扬尘、违规倾倒渣土及建筑垃圾行为执法。按明确规划选址,尽快建设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公安交警、生态、城管执法等部门明确货车进城线路划定机制,在重点路段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站,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按照“六个百分百”和出入口建设标准开展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设置规范、符合防城港特色的围挡样式,在建工地沿街面围挡必须100%达到美化。建筑工地要安装扬尘监测系统,并接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大型物流货场、货车停车场、混凝土搅拌站污染专项整治。完成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牵头单位:防城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防城交警大队〕
13.整治市容“十乱”。对城区内各种乱摆乱卖、乱倒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乱象,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妥善解决群众摆卖需求。合理设置各小区、庭院及道路沿线的垃圾收集桶,严格日清日运。在关键路口、路段等盲区增设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强化日常执法,做到严管重罚。加大宣传指导工作,规范垃圾乱倒乱扔行为。严格落实《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加大“小广告”乱贴执法力度。建立小广告联合处置队伍,定时定点清理,收集小广告通讯信息,要求对应通讯公司落实暂时停机。在重点区域推行清理“小广告”外包服务。持续推进城市文明交通专项治理,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加强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加强违法曝光力度。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志愿服务示范点,现场纠正、劝导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车辆。合理施划相应停车位,集中时段不定区域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自然资源局、防城公安分局、防城交警大队、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14.整治“两违”。全面严控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深化源头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防政发〔2015〕14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防政发〔2015〕9号),落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小区的巡查制度,强化拆除“两违”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强化工作监管,落实每月“两违”巡查定期通报制度。〔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各乡(镇)、街道〕
15.开展划行规市整治。对城区二手车场、新车车行、砂石场、机械租卖场、废旧回收摊点、建材(钢铁、水泥、瓷砖等)、石材加工销售点等进行全面整治,在城区周边规划集中点,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回收摊点示范建设,加强监管和引导,切实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改善市容市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制定城市管理划行规市的具体实施方案,科学选定划行规市的集中点。〔牵头单位: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防城公安分局、区交通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消防大队、防城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
16.推进已建成通车或投入使用的市政道路设施移交工作。加快推进道路移交工作,各项目建设业主2021年内要完成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但未移交的道路整改工作,并完成顺利移交区建管局进行日常管护。〔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市投资发展集团、市文旅集团、市港发控股集团〕
17.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评。配合市研究出台城市管理相关考评制度,加强环境卫生作业、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市政维修工作考评。执行2021年印发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工作纳入平安防城港建设考评实施方案》,将考核结果纳入平安防城港建设考评。〔牵头单位:区建管局、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水营街道办、珠河街道办、文昌街道办、区直相关单位〕
(四)补齐城市短板
18.改造老旧小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推进旧城改造。开展老旧小区、“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背街小巷普查,分年度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制定改造标准、验收制度及奖补政策,促进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改造和提升工作,每年改造1-2个小区。力争2023年底,全区老旧小区和“三无小区”得到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水营街道办、珠河街道办、文昌街道办〕
19.改造农贸市场。全面评估城区农贸市场现状,制定农贸市场整治标准、管理和考核制度。理顺市场管理体制。以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为目标,分期实施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改造。〔牵头单位: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建管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区国资公司〕
20.畅通城市道路。全面摸清城市“断头路”现状,制定建设改造计划,分批整改。打通文昌大桥与防东一级路衔接路段。〔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防城交警大队、市市新城投资集团〕
21.建设便民设施。在城区公共空间增设公共厕所、公共信息栏、休闲运动等便民设施,规划建设1条步行街,做到便民、利民、旺市。〔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商联、防城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
22.修复慢行系统。梳理慢行系统,对慢行道路路面坑槽、深陷等问题进行修复。配合市规划建设针鱼岭大桥往防城沿江休闲绿道,打造防城江、环西湾和江山半岛自行车道,提升环西湾、防城江两岸城市风貌景观。〔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区农旅公司〕
23.建设公园城市。分步分批新建一批“袖珍公园”“口袋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区农旅公司〕
24.抓好市级水网建设。配合市建成第二水源供水工程。〔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25.加强污水垃圾治理。配合市加快推进《防城港市十四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夯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础。配合市2023年建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造PPP项目,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地下管网”三年大会战行动,力争到“十四五”末新建、改造各类管网超过870公里,30%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泽霖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2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新增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办,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7.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科学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按照分类处置、确定标准、一宗一策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规范城区的闲置土地围挡,树立主干道两侧良好市容环境形象。〔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建管局〕
(五)完善城市功能
28.加快城市服务业发展。优化提升城市商品零售业,完善城南片区等区域内配套便利店、社区菜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便民消费设施。加快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圈、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防城江两岸、城东片区等区块开发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区农旅公司〕
29.完善教育设施建设。配合市改扩建市防城中学。加快推进教育基础设施3P项目建设,新建2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新建3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制定支持“三孩”生育措施,优化托幼服务,发展普惠托育体系。〔牵头单位:区教科局、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防城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
30.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县级健康体检中心和区域性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配合市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迁建。〔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医保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
31.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一批综合性文化体育场馆建设,重点抓好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2.优化交通组织。对学校、医院、车站、步行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进行精细化交通组织管理。在具备条件的道路,施划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增设施划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停车泊位。推动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对城区道路及两侧交通、景点景区指示牌进行梳理,按规范进行增设或移除。完善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交通标志标线,建立施划常态化管理机制。合理设置道路隔离设施,减少行人横穿马路。推进监控抓拍系统建设。〔牵头单位:防城交警大队、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
33.提升公共交通。制定公交优化方案,优化公交线路、车容量,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建设云轨智能交通。逐步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替代传统燃油公交车,到2021年底新增公交车电动化率达到100%,实现绿色环保出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
34.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防城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按市的要求分年度按计划在城区布局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管局、防城区供电局〕
35.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执法进小区”。制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标准和物业服务费基准价,建设物业智慧管理系统。打造一批自治区、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牵头单位:区建管局、水营街道办、珠河街道办、文昌街道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防城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
36.打造独具特色的夜景名片。全面排查和修缮城市路灯, 确保亮灯率98%以上。改造城区老旧高耗路灯,围绕沿江、特色小街、楼宇建筑等打造一批标志性夜景。〔牵头单位:区建管局、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
37.优化道路桥梁形象。提升城区道路绿化美化,改造提升道路护栏和桥梁景观灯光,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行动,优化改造公交车候车亭及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防城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市市新城投资集团〕
(六)持续深入开展“创城”工作
38.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落实防城港市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七大行动”,提升市民“五大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文明礼仪素养、身心健康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39.创建文明城市。按《自治区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抓好《防城港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落实。从2021年开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上台阶”的工作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努力实现“思想道德基础牢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良好、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化”,阶梯式推进,力求每年都能取得较高的测评分数,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40.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创建要求,制定新一轮创建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成功创建和谐国家卫生城市。〔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41.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落实《防城港市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核评价标准细则责任分工任务表》各项指标,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力争2021年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牵头单位:区食安办,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42.创建广西公园城市。严格按照《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主要引导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综合管理,力争到2022年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风貌管控等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广西公园城市标准,成功创建广西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区建管局,责任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防城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指挥部,负责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总统筹、总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本辖区、本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负总责。指挥部坚持每月开展1次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向区人民政府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细化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细化工程项目库,抓紧实施一批补短板工程,建设一批品质提升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城市管理样板。各责任单位要依照职能,对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要采取措施,快速高效及时解决。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月的月底前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大行动办)。
(三)加强资金保障。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快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创新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评监督。制定工作考评细则,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定期督查和跟踪考核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指挥部适时就相关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适时对在工作推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
(五)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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