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林长制为抓手 创新红树林保护修复新模式,设立红树林林长 守护“海洋卫士”
发布时间:2022-04-19|作者: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时指出,“保护珍稀植物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广西以林长制为抓手,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作为推行林长制的重要工作任务,创新红树林保护修复新模式,在钦州、北海、防城港沿海3市率先设立红树林林长,全面加强红树林资源管护。
一、设立红树林林长,全面压实红树林保护责任
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红树林总面积达9330公顷,占全国的32.7%,位居全国第二。为有效解决红树林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不断增强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钦州、北海、防城港沿海3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共设立红树林林长29名。如钦州市钦南区及所辖8个沿海镇(街道办)均设立红树林林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林长。防城港市由红树林林长召集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
二、纳入年度任务清单,让林长“有名”又“有实”
广西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过程中,创新实施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各设区市、县、乡都建立了“1+N”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即各设区市、县、乡一张总清单,各级林长、副林长一人一清单。自治区在向沿海3市下达市级林长年度任务时,均将红树林保护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年底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市在组织相关县、乡制定任务清单时,均层层明确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任务。如防城港市、钦州市将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任务纳入市级林长、市级副林长和钦南区林长任务清单。
三、率先成立乡镇红树林保护站,实行红树林网格化管理
为加强基层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北海市合浦县在沙田、山口、白沙、公馆、闸口、廉州、党江、沙岗、西场等9个沿海乡镇挂牌成立了红树林保护站,每个保护站落实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职责是对乡镇辖区红树林全天候开展巡查管护,对各类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全县通过乡镇护林员陆上巡查、技术单位无人机天上航拍、山口红树林保护区巡护员海上巡查等方式,实现红树林海陆空全方位监管。防城港市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筹建东湾湿地红树林管理处,聘请8名人员对保护区外重点集中连片的红树林进行巡护,全市保护区内红树林巡护率达100%,保护区外巡护率达80%。
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破坏红树林行为
2021年以来,沿海3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红树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协调公、检、法等林长制成员单位,认真办理各类涉及破坏红树林案件,共计查处案件7件,整改红树林问题20个,责成违法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完成红树林修复补种13.34万株。今年以来,共组织海监、林政、水政、市政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红树林巡查巡护,共计完成陆地巡护334次,海上巡查22次,电子监控巡查102次,共形成巡查记录322份,及时发现和处理红树林中布设地笼约600米,围网约11000米;清理蚝柱19亩,清理海边漂泊白色泡沫垃圾20多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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