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19|作者:
□ 防城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 羡 通讯员 莫 淦
“以前3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走招投标采购,现在直接网上下单就行了,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减少采购成本,节省项目服务费等。”防城港市群英电脑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专员秦丽芬如是说。
近年来,市财政局顺应发展新形势,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全流程电子化、扶持中小微企业等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
激发市场活力
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2021年11月1日起,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分散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通过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效避免频繁招标和浪费过多的人力、财力。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共计发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告400多条,通过提前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需求,提前做好相关营销策略,给予企业充足的时间做好参与竞标的准备,提高中标概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破除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21年共计清理7个设库项目,今后将持续把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以政府采购云平台为载体,启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分散服务市场,凡是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可实时申请注册成为电子卖场、分散服务市场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其服务能力设定服务区域范围,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性。启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各采购流程全部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实施,实现全程不见面开标、评审,通过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启用履约验收系统,要求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采购资金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采购资金支付,进一步规范采购验收行为。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
市财政局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要求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统一给予10%的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小微企业中标几率。今年以来,全市完成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477个,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共431个,占比90.36%。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免费为企业提供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减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小微企业,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保障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采购人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不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开展无采购资金保障的采购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审核,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审核和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财政专户实拨拨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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