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2-02-28|作者:

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第一议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委会坚持学在前干在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必读书目、重温入党誓词、上专题党课、到湘江战役纪念园进行现场学习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5次。面对突如其来的东兴疫情,常委会班子成员闻令而动,坚决听从市委的统一指挥调度,第一时间奔赴抗疫一线;以常委会名义发出《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个重大”的任务分工,扎实推动相关项目和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开展立法。制定颁布了《防城港市小广告发布管理条例》,为有效治理小广告提供了法规依据。制定颁布了《防城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提供了法治保障。

 

  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立法。圆满完成了《防城港市防城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开展《防城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予以表决。

 

  持续完善立法机制。健全开门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工作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我市首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认真做好第二个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依法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备案审查《防城港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件,首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强化监督实效,助推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发展

 

  开展工业振兴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业振兴情况报告;组织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18件相关建议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认真审查《防城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审查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听取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渔业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听取审议市政府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听取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报告,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组织县(市、区)开展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防城港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推动消防法全面有效实施。

 

  就2018年以来4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开展献血法、自治区献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市政府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农村集中供水和自来水普及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完善农村供水设施;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发挥监督执纪利剑作用;听取审议市政府未成年人保护、贯彻实施广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情况的报告。

 

  聚焦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好边疆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示范市的努力方向,持续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情况报告,开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对市政府研究办理常委会关于边境少数民族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加快边疆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

 

  四、加强组织领导,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常委会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全市共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269人、县(市、区)人大代表752人、乡镇人大代表1567人。于2021年9月胜利召开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圆满完成了我市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工作。

 

  五、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为民作用

 

  一是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与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近200人次参与立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二是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化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进站履职活动,指导全市312个联络站按照“八有”标准加强软硬件建设,开展主题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加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力度,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90件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率为100%,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69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组织举办两次市七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培训代表421人次;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强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培训,开展培训活动27次,培训县乡人大代表2300多人次。

 

  六、坚持从严从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造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扎实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党建引领机关建设、县乡人大建设、代表工作提升、立法工作提升、监督工作提升、智慧人大建设”六大专项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建立《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满意度评议实施办法(试行)》,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建立人大微信公众号,在自治区级和市级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立法、监督、代表履职等工作亮点,传播防城港人大声音。持续推动人大对外友好交往工作,与越南相关地方议会建立工作联系。

 

  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健全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上展现人大新作为

 

  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科学编制2022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扩容;在立法中加强普法,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性。重点围绕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提升城市品质、边境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项目等领域加强监督。落实市委“三个重大”工作部署,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执法检查。抓好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工作的监督。加强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突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对代表联络站进行提档升级,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或集中视察;建立领导领衔办理、领衔督办代表建议的“双领衔”机制,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反馈、代表履职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强代表履职培训。

 

  四、聚焦“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专项行动为契机,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动完善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人大各项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能力培训,加快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改进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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