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防城港市商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8|作者: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商务和口岸局):

为切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实施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体改〔2021〕168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清单实施工作机制。现将《分工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分工方案》精神,扎实做好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顺利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对照《分工方案》,认真梳理各自领域的审批事项和审批范围,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把好政策关,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做好宣传解读,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

三、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防城港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相关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协同配合、有机衔接、整体推进。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广西实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2.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防城港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防城港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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