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08|作者:

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落实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机制,结合我市近几年《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我局拟定了《管理办法》(修订稿)。

  一、修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与依据
  (一)当前,人民群众对严重失信现象深恶痛绝,对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热切期待。按照国务院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要求,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随着建筑规模的逐步扩大、建筑企业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建筑市场各类主体出现了信用缺失的情况。信用的缺失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也造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风险逐渐升高,需加大信用管理力度,强化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修订完善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者得不到严惩,失信风险成本很小而获利巨大;守信者依法经营反而得不到鼓励与支持。这势必使一些企业和个人对无信获利趋之若鹜,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现象愈演愈烈。因此,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势在必行。通过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得到奖励,使失信者付出代价,从而改善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已成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2018年我市制定了《防城港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根据近几年实施的情况及企业反映情况,为切实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迫切需要完善及修订“管理办法”来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二、对《管理办法》的几点说明
  (一)软件系统自动综合评分
  采用政府采购招标购买服务,委托IT企业开发建设“防城港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软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行为评价系统和信用档案手册。将收集到的市场行为、现场行为、评优创先等录入,计算机(信用行为评价系统)自动综合计算并生成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和信用评价等级,同时自动链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index.aspx)”(以下简称信息网)公开发布。有效杜绝人为主观操控。
  (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管理办法》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市场主体加强诚信管理,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未依法取得项目核准而擅自开工建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工程质量遭到投诉且推诿扯皮、施工导致市政设施遭到严重损坏、发生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集聚讨薪、腐蚀行业道德、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造成工程管理失控等纳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将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完成各项抢险、救灾、扶贫等任务的,荣获优质工程、绿色工地和市长质量奖等表彰的,被定为示范观摩项目的,在行业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或参与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纳入良好行为信用记录。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全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动态记录各方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实现市级县(市区)级互联互通,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情况。
  信用评价管理施行实时动态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实时动态评价,实行实时量化评分制,包括建筑业企业良好行为信用分、不良行为信用分,直接运用到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在招标文件评标评分办法中加入企业信用行为得分,以信息网公开发布的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直接进行计取,投标人的信用行为得分将有可能是加分也有可能是负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投标人的投标总得分。年度综合评价,以评价周期内的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总和与项目数量计算平均值,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动形成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等级。发包单位在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或业务委托环节,应当充分考虑建筑业企业信用行为的年度综合评价等级和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优先选择信用优良企业。
  (三)设置大分值扣分项
  设置转包、挂靠或出租出借资质的、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围标、串标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未按合同履约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不诚信行为大分值扣分项,以及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大分值扣分。
  三、修订《管理办法》过程
  总结我市近几年实施情况,按照突出行为信用考核、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便捷稳妥操作执行、注重评价结果运用的原则,我局在修订《管理办法》后,2020年11月书面征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的意见,并于2021年3月31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于2021年6月1日网上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加强政策性、可行性、针对性研究,使《管理办法》(修订稿)切实可行有效、符合法律依据。
  四、合法性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令第58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中不得作出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法规科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予以通过。
  六、《管理办法》实施
  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讨论研究,会议一致通过了《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年12月印发,2022年1月1日试行。
  将通过防城港市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相互搭台支持、分工配合协作,建管科负责市直房建市政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企业的业绩、奖项和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确认等管理工作;质安站负责市直房建市政的施工、监理、质量检测企业,招标站负责勘察、招标代理企业,造价站负责设计、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业绩、奖项和不良行为的日常统计、审核和录入;信息中心负责“评价系统”的运行和性能测试、评定。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对本辖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的业绩、奖项和市场不良行为的检查、确认和录入等。充分运用这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将进一步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营造诚信社会将起到重要作用。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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