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五项措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11-30|作者: 信用防城港

近年来,防城港市财政局顺应发展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共计发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告400多条,通过提前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政府采购需求,提前做好相关营销策略,给予企业充足的时间做好参与竞标的准备,提高中标概率。

  二、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免费为企业提供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减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小微企业,收取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三、落实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要求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统一给予10%的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高小微企业中标几率。今年以来,全市合同签订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477个,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共431个,占比90.36%。

  四、落实政府采购资金,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采购人采购资金未落实的不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开展无采购资金保障的采购活动;各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审核,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审核和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财政专户实拨拨款审核。

  五、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从2021年11月1日起,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分散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通过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效避免频繁招标和浪费过多的人力、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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