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转发关于认定防城港市东兴市为“信用市”的决定的函

发布时间:2021-01-05|作者: 信用防城港

东兴市人民政府:

现将《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关于认定防城港市东兴市为“信用市”的决定》(桂信联〔2020〕2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继续扎实开展“信用东兴市”建设,进一步夯实信用市创建基础,优化县域信用环境,巩固信用建设成果,切实打造“信用边民互市贸易区”“征信跨境服务体系”等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全国样板,进一步打响边境首个“信用市”的县域品牌,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关于认定防城港市东

兴市为“信用市”的决定

 

                     防城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

(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代章)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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