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三个“强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1|作者: 徐业越 刘远文

       本报港口讯(记者 徐业越 通讯员 刘远文)1月25日,我市公布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Ⅰ级响应,采取三个“强化”措施,科学、有序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1月2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延强率队前往防城高速路口执勤监测点和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一线工作人员,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召开疫情联防联控部署会;1月26日,市长班忠柏率队赴东兴市、港口区、防城区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发生后,我市迅速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同时,成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联防联控。首先,对确诊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实施医院内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医学观察;对确诊、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不配合进行医学观察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次,已通知取消春节期间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和暂停相关旅游业务,暂停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影剧院等文化营业场所营业,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加强对宾馆、民宿等管理,对武汉籍和从武汉来我市人员的详细信息等进行登记和追踪。第三,在防城港北站、港口区高速路口、防城区冲仑高速路口、上思县高速路口、东兴那漏检查站等设立体温监测点,对疑似病例实施临时隔离留验、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及基层组织对从疫情流行区来我市的人员依法进行排查和登记、上报。

        强化诊疗管理。市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做好医务人员培训、药品器械试剂准备、院内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收治工作,医务人员配备防护装备,实行最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所有医务人员和进入医院的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有关部门做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维护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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