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作者: 无
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防卫办发〔2017〕1号
防城港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协会各部:
现将《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144 号)、自治区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办发〔2016〕169号)有关要求及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立和完善卫生计生信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卫生计生机构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卫生计生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卫生计生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构建和谐服务环境为目的,在卫生计生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系统的自觉行为规。
到2020 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行业信用管理规章、规范、标准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充分发挥,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普遍增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民众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秩序显著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注重行业间的横向统筹以及市级与自治区、国家的纵向联动。立足当前,从行业现有信息向行业信用数据库建设逐步推进从行业机构信用管理向个人信用管理逐步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保障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三)强化应用,严格监管。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卫生计生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强化监管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建立健全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1.建立卫生计生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本部门、本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在依法履行卫生计生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础信息和信用记录,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建立完善卫生计生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规范信用信息目录和技术标准,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规划和信息科配合承办。完成时间:2017 年6月底前)
2.建设全市统一的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依托卫生计生信息化工程,整合现有的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建设适用行业特征和符合发展趋势的市级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卫生计生综合性信用信息在行业内、地区内的互通和共享。(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规划和信息科配合承办。完成时间:2017 年6月底前)。
(二)实施卫生计生行业重点环节的信用管理
1.在日常监管中健全信用分类监管机制。以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行业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行医、药械采购、行政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出生性别比治理等领域为重点,以失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重点人群,建立健全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被立案调查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应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进入被拟吊销相关许可证和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在实施吊证行政处罚后,按要求列入“黑名单”。(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法制和综合监督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在相关工作中率先应用信用报告。在行业管理事项中开展对信用信息的用应,建立包括信用报告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审查制度等信用应用制度。2017 年前,率先实现信用报告在社会办医、多点执业、医院评审、科研管理、药品采购等工作中应用。2020 年实现信用报告在人员招聘、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各项卫生计生工作中应用。(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办公室、宣传和科技教育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分别负责)
3.在行业准入退出管理中使用综合性信用信息。在涉及卫生计生的行政许可、备案管理中利用自治区、市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汇集的综合性信用信息,严格执行行业的准入标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对违反诚信原则、有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相关资格。(责任科室:法制和综合监督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将联合奖惩措施嵌入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办理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服务环节中。(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法制和综合监督科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17 年6月底前)
2.发挥守信激励和示范作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卫生计生”主题宣传活动,树立一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诚信经营典型和悟守宗旨、救死扶伤、尊重生命、崇尚医德、尊重科学、精益求精的医护人员典型。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对守信者在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相关政策性支持,逐步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的诚信意识。(责任科室:宣传和科技教育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中医药管理科、法制和综合监督科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强化失信惩戒和制约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对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卫生计生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失信主体列为日常监督、监测或抽查的重点,撤销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并依法在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年度检审、评优评先、享受政府补贴、投资项目核准,以及信贷投放等方面予以惩戒。联合惩戒依法重点应用在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打击伤医行为及医闹、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领域。(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法制和综合监督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双公示”工作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都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且及时归集到“信用广西”集中公示。防城港市卫生计生委要按照《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格式通知》(发改电〔2015〕806 号)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信息格式归集整理,并共享交换到防城港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责任科室:法制和综合监督科牵头,宣传和科技教育科配合,规划和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加强卫生计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1.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实践卫生职业精神,大力加强卫生文化建设,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坚持仁心仁术的执业操守,调动激励广大卫生工作者在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实践中努力弘扬良好医德医风。充分发挥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单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文明水平,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继续加大行风教育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人员树立良好的行风。(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党支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2.开展信用医院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卫生计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执业、信用采购、信用诊疗、信用收费、诚信医保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信用医疗服务准则,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逐步建立控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费用较高病种的监测,以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引领,促进医疗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协调发展,促使公立医院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党支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3.建立信用医疗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开展医务人员医德综合评价。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查办医疗机构发生的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和医药购销领域贿赂案件,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党支部、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分别负责。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4.加强人口计生领域信用建设。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进一步完善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全员人口数据库,增加人口计生信用信息系统模块,建立人口计生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查询、维护、评价、共享等功能。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人口计生信用记录在信贷、养老、医疗、低保、救助、婚姻、收养及社会保障等领域全面共享,综合运用。(责任科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规划和信息科牵头,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等相关处室配合,规划和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持。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城港市卫生计生委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卫生计生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我市卫生计生作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和法制和综合监督科,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牵头科室,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指定专人做好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并加强与本级信用信息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换,拓展信用信息的应用领域。各科室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抓落实”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工作。对本科室负责的工作要进一步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确保进度;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牵头科室要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科室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分工负责,搞好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要注意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进行认真总结。要针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政策研究,提出应对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各科室要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对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根据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市卫生计生委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
附件:防城港市卫生计生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防城港市卫生计生委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传凯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庞卫国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唐凤禧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侯东升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成 员:谢秀芳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邓朝成 市卫生计生委法制和综合监督科科长
谭永龙 市卫生计生委规划和信息科科长
赖有才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科科长
梁 踊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科长、卫生应急办主任
黄著统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邓殷娇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科副科长
吴淑玲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考核督查科)科长
吴冠东 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覃靖云 市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
理科主任科员
安广东 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主任
李 密 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和教育科副科长
莫雅舒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科临时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和法制和综合监督科,由谢秀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朝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 1月 10日印发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