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措施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效果

发布时间:2018-05-16|作者: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红盾执法”2号行动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防城港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组织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宣传形式多样,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局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市)局和城区分局开展形式多样的“2017红盾护农”宣传活动,通过上街摆设宣传点、拉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今年3月份,还会同市农委、农机、质监等部门一起到防城区那梭镇开展“放心农资进农村,监管服务到基层”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10月31日,共拉宣传横幅26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份,接受群众咨询580人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报道23次,为有效开展红盾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检查抽样工作。根据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该局根据我市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认真开展流通领域肥料的质量定向抽样送检工作。截止10月底,共抽检化肥80批次,其中抽检出不合格化肥6个批次,目前已立案办结3起,还有3起在立案办理中。 

  三、积极开展保春耕、夏种、秋播等专项整治行动。该局严格要求各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开展日常巡查和结合“春耕、夏种、秋播”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夏种、秋播”三个专项检查,积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种子、化肥、农膜、农机及配件等农业生产必需的重点农资的检查。截止10月31日止,全系统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958人次,车辆68车次,检查辖区各类农资经营户1853户次,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8起,罚没款16.455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64.68吨。  

  四、强化监管,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该局积极督促农资经营者全面建立和落实“两帐两票一书”经营制度,其中防城区工商分局还大胆探索实行农资经营台账报备制(即农资经营户每月定期将农资进销货台账送至辖区工商所接受检查的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农资经营户守法意识得到明确提升。此外,还结合放心消费试点工作的开展,认真指导辖区经营户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并着手制定完善农资放心消费标准,进一步促进全市农资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 

  五、规范涉农合同,加大“合同帮农”力度。该局切实加大“合同帮农”工作力度,重点抽查涉农合同较多的经营主体,如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防城精制糖有限公司和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经济组织)。今年1-10月份,共检查订单农业合同189多份,涉及合同金额900多万元。同时,督促指导涉农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倡导诚信经营,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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