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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防)应急罚〔2023〕31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10708276521 |
| 组织机构代码 | 070827652 |
| 工商登记码 | 130221000037456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在2021年9月8日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盛隆项目部“9·8”一般坍塌事故发生前,未依法对从业人员唐*情、范*荣、黄*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 二、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作为项目施工单位,在2021年9月8日唐山盛业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盛隆项目部“9·8”一般坍塌事故发生前,未依法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22 0:00:00 |
| 处罚有效期 | 2027/3/22 |
| 公示截止期 | 2027/3/22 0:00:00 |
| 罚款金额 | |
|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机关 | 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