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防审批安全质量〔2025〕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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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许可内容 | 你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向本机关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我局当天予以受理。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2025年4月25日,本机关以《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标准,依法组织现场审查,结果评定为限期整改后复查检查。你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整改相关材料。2025年5月9日经本机关组织现场复核,评定你公司经营质量管理情况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5/13 0:00:00 |
有效期自 | 2025/7/1 |
有效期至 | 2030/6/30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9145068168010243XM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黄威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许可编号 | 桂防食药监械经营许20150002号 |
许可机关 |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600MB0587198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