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东城管审决字〔2025〕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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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许可内容 | 东兴市大参林新宁药店: 你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经现场勘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我局同意你公司对东兴市东兴镇兴宁路54号门前的树木作适当修剪。 二、由园林处(园林处联系电话:7681706)现场指导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作业措施,完成后请遵守《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清理现场遗留杂物。 特此决定。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6月1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6/13 0:00:00 |
有效期自 | 2025/6/13 |
有效期至 | 2025/6/13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91450681MAEL2RJ07R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吴小梅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机关 |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681MB0492172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