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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东城管审决字〔2025〕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许可内容 东兴市大参林新宁药店: 你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经现场勘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我局同意你公司对东兴市东兴镇兴宁路54号门前的树木作适当修剪。 二、由园林处(园林处联系电话:7681706)现场指导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作业措施,完成后请遵守《防城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清理现场遗留杂物。 特此决定。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5年6月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 2025/6/13 0:00:00
有效期自 2025/6/13
有效期至 2025/6/13
行政相对人类别 91450681MAEL2RJ07R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吴小梅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机关 东兴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681MB049217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