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港区城管许〔2024〕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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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于2024年3月28日向本局提出的挖掘城市道路(港口区凯乐路)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28日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等法规的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于2024年4月1日决定准予许可。施工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请按照批复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延期或增加面积的,需提前另行申请及审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23158479273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4/2 14:17:48 |
有效期自 | 2024/5/6 |
有效期至 | 2024/6/5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许可机关 | 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602MB19248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