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上水复〔202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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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
许可内容 | 按照《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范围及模表(试行)的函》、《关于明确自治区管理的河道(河段)的通知》(桂水电水管字〔1993〕第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准予许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621498858193N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4/3 17:02:55 |
有效期自 | 2024/4/3 |
有效期至 | 2027/4/2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上思县水利局关于上思县叫宝小桥重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
许可编号 | 上水复〔2024〕14号 |
许可机关 | 上思县水利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62100771417X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