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防城港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作者: 信用防城港

各有关单位: 

  根据《防城港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防住建规发〔2020〕1号),为推进防城港市房地产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快建设防城港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防城港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委员会成员 

  主 任:兰 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詹冬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肖玉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负责人

      汪正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干部

      梁桂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工作人员

      郑杨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工作人员

      黄海如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吴兴明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钱诗琪 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王必雲 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

      廖烈博 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

      农金蝉 市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许菁格 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人员

      王国锋 市中介协会副会长

      王 刚 市中介协会副会长

      刘小华 市中介协会秘书长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办公室主任由肖玉祥担任,副主任由汪正圆、廖烈博、刘小华担任。评定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受理、组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出具行业信用等级初评意见、接受咨询和投诉等工作。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房地产开发企业评审小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评审小组2个评审小组。 

  二、工作内容及评定程序 

  (一)工作内容: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收集企业申报材料,2020年11月13日开展第一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此次评定重点核查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13日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从2021年开始每季度评定一次,并将评定结果更新公示。 

  (二)评定程序 

   1.市房地产业协会、市中介协会负责分别收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申报材料。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集发改、公安、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城市管理、人民银行、银保监局、住保中心、行业协会等单位对企业信用评定意见。 

   3.评审小组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确定初评结果。 

   4.评定委员会复评审核,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向社会公布。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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